党员“十要”
1、要牢记党的宗旨,保持党员先进性;
2、要忠于职守、严于律己、增强工作责任心;
3、要为人师表、热爱学生;
4、要服从组织安排,爱岗敬业奉献;
5、要遵守党纪、校纪和教师职业道德,做到依法治教;
6、要坚持原则、敢讲真话;
7、要克服困难、务实创新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,争创业绩;
8、要勤奋学习,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和业务能力;
9、要搞好团结、尊老爱幼、乐于助人;
10 、要勤奋而愉快地工作,说话文明,待人诚实守信。
党员“十不要”
1、不要做有损于党和集体利益的事,不参加集体上访,不滥用职权;
2、不要安于现状、不争名夺利、不计较个人得失;
3、不要违规收费和补课;
4、不要违反劳动纪律和会议纪律;
5、不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、不辱骂、不嫌弃差生和残疾学生,不拒学生于教室门外;
6、不要脱离群众,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和打击报复同志;
7、不要居功自傲、不弄虚作假、不粗心急躁;
8、不要忽视学生的行为习惯和安全教育;
9、不要奢侈浪费、不参与赌博;
10、不要相信邪教和封建迷信。
以上“十要”“十不要”,要求全体党员严格遵守。
2010年9月
责任编辑:实验一小党总支



